山东省二○一四年度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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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山东省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适应军队转型建设对人才的要求,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招飞改革,提高以文化成绩为重点的选拔质量,为空军输送高素质飞行人才,努力开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新局面。 一、招收任务及生源范围 招收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飞行学员85名,生源范围为青岛市、济宁市、泰安市、日照市、德州市、滨州市、聊城市、菏泽市、莱芜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从中择优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停止招收普通高等中学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和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 二、招收对象基本条件 201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条件和飞行学员选拔条件,预估高考成绩在一本线左右。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方法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2013年10月至11月,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中学组织实施,利用空军提供的招飞宣传材料,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招飞宣传。学生符合自荐条件并征得家长同意后自愿报名,经中学及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查把关和目测摸底,推荐参加空军招飞部门组织的检测。报名截止日期为各市初选时间。 (二)初选。2013年10月至11月,由济南选拔中心派出初选组,在各市设置检测站对学生进行身体检测。学生持报名表和身份证,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中学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到检测站参加检测。 (三)复选。2014年3月至4月,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中学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济南接受全面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 (四)政治考核。2014年4月至6月,由济南选拔中心和地方公安部门按照飞行学员政治条件共同组织实施,中学和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给予协助。 (五)定选。2014年4月至7月,由空军招飞局统一组织招飞对象分批到北京参加检测,合格者根据高考成绩择优录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审批录取手续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总结。各市招生办公室对本市年度招飞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顾,于2014年8月底前将总结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 四、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优秀青年学生积极参加空军飞行学员选拔。2014年,空军飞行学员选拔要求标准高,各有关单位要突出宣传空军飞行员的“社会精英”形象和提高飞行学员文化录取成绩的意义,引导尖子学生积极报考,营造“一人应招,全校光荣”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把关,提高目测摸底质量。要对报考学生的自然条件、政治条件和文化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视力、色觉、身高、体重等四项体格检查,对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不要推荐上站检测,提高初选合格率。要在省级规范化高中全面推行“空军飞行学员中学校长推荐制”,进一步强化校长参与、领导招飞工作的权利与责任。 (三)精心保苗,加强报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初选、复选工作结束后,要对检测合格学生的保苗工作及时作出安排,使其坚定报考态度,提高心理素质和文化成绩,防止身体发生变化。 (四)加强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中学要把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领导的支持,结合实际,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与空军招飞部门加强联系,搞好协调配合;要完善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要加强检查指导,对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扬;要加强上站检测学生的管理,做好检测不合格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人员安全。空军招飞部门明确要求,初选期间,各级招生部门和中学不要安排宴请,请有关单位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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