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宣传工艺美术品印刷制作安装的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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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对宣传工艺美术品印刷制作的管理,根据新一轮招标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宣传工艺美术品包含内容 1.书籍、报刊、宣传册、宣传视频等。 2.横幅、垂幅、张贴字画等。 3.各种宣传展板、框架、指示导引牌、门牌、胸牌、桌牌等。 4.各种奖牌、奖杯等牌匾。 5.各类字画、图片的装帧等。 二、印刷制作程序及要求 1.各校区处室部门、年级部根据需要填写《泰安一中宣传材料印制审批单》(见附件),新校区、长城路校区由学校分管领导签字,青年路校区由分管校长签字。 2.将审批单送交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审核合格后联系制作。 3.如所做制品每次超过1000元,需经学校分管财务校长审批签字。 4.凡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一律不予制作。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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